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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科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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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勘察设计科技科(挂自贡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自贡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管理;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资质审查申报和行业管理;负责外来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注册登记及管理;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建设行业的科技法制规划和科技政策;负责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负责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的推广应用;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房地产开发建设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放建设的行业管理;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开发的发展战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开发利用和编制城市成片开发计划;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批、审转、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承发包和实施监督工作;参与开发小区综合竣工验收工作;承办市城市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建筑管理科
研究拟制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起草向管道规范性文件;指建筑施工企业、建筑砼制品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塔机拆装等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申报;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审批、审转;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和备案管理;负责对市外、省外、国外建筑企业入市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登记备案和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企业、建筑企业安全、建筑业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工作;负责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管理;指导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筑业技术进步和有形建筑市场工作。
十二、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建设人才培训规划;负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行业工人技术等级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群团、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
十三、机关服务管理科
研究制定局机磁后勤保障工作的各种制度、办法;负责局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卫生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的管理、使用;负责办公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高度使用、安全和维护保养;负责驾驶员的管理。
十四、驻市投资项目报批中心办事处
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报建,会同办理建设工作程项目选址论证和有关前期工作;负责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自贡市建设项目报建表》;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开工审批,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承办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事项并协调有关事宜;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按照投资项目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参与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过程中与项目审批有关事宜的直辖市和监督。
十五、自贡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挂自贡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副县级)
负责拟订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隔卫生、公用事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标准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批、审转和行业管理;承担城市公共客运(不包括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排水设施、桥梁、隧道和道路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和对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及全市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园林式单位创建和评审管理;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城市环保林地树木移植、砍伐及改变城市园林绿地使用性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宣传设施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市场化经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各区、县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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